常見的挖掘機結構包括,動力裝置,工作
裝置,回轉機構,操縱機構,傳動機構,行走
機構和輔助設施等。從外觀上看,挖掘機由工作裝置,上部轉臺,行走機構三部分組成。根據其構造和用途可以區分為:履帶式、輪胎式、步履式、全液壓、半液壓、全回轉、非全回轉、通用型、專用型、鉸接式、伸縮臂式等多種類型。工作裝置是直接完成挖掘任務的裝置。它是由動臂、斗杄、鏟斗等三部分鉸接而成。動臂
起落、斗桿伸縮和鏟斗轉動都用往復式雙作用液壓缸控制。為了適應各種不同施工作業的需要,挖掘機可以配裝多種工作裝置,如挖排起重、裝載、平整、夾鉗、推土、沖擊錘等多種作業機具。
SKD-55電動挖掘機是多臺電機獨立驅動全回轉、正鏟挖掘、履帶行走的挖掘機,用來挖掘經過爆破的巖石和礦產物品以及各種土壤、砂石并可直接裝載到大容量的運輸工具中去。本產品使用于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工業的采掘礦場:煤炭工業、建材工業的露天礦場以及大型建筑工地、水利工程的土石方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