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扒渣機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運輸扒渣機的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運輸專業“制度保障”中對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 制定本制度。
(二)“行車不行人”管理辦法
1.提升運輸扒渣機運行時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2.提升運輸扒渣機運行時運行范圍內嚴禁一切人員作業。
3.提升運輸扒渣機運行范圍內各巷道交叉口應安設扒渣機運行時能夠發出語音警報的報警信號和紅綠燈顯示。
4.提升運輸扒渣機運行范圍內有臨時作業時必須提前與當班調度室聯系好后在指定的時間內作業。
5.作業前還須同提升運輸扒渣機司機、把鉤工確定具體作業時間方可作業。提升運輸扒渣機司機和信號把鉤工不得脫崗,并有防止誤操作的醒目標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擋車裝置。
6.提升運輸扒渣機運行范圍內大型施工必須報煤礦分管領導審批,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7.提升運輸扒渣機運行范圍內施工人員作業完畢后撤離到安全地點后,匯報調度室處理情況,由調度室通知扒渣機司機、把鉤工對作業點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運輸扒渣機檢查、檢修制度
1.運輸扒渣機實行每小班一小時維修檢查、每日一次二小時檢修、每周一次四小時檢修制度,并建立相應的維修臺帳。
2.司機接班后,要對扒渣機進行詳細檢查、注油。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注油的油質要合格, 油量要合適。
3.司機接班后,對扒渣機的安全裝置要進行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匯報當班調度。
4.需要停產檢修的運輸扒渣機,應當及時停產,按經審批的安全技術檢修措施進行檢修,嚴禁扒渣機帶病運行。正常運轉的移動扒渣機要按規定的檢修周期進行輪換檢修。
5.扒渣機檢修出廠和調入、調出,雙方必須交接簽字驗收,扒渣機達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機和檢修工按《煤礦礦井機電扒渣機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扒渣機檢修標準》及機電扒渣機廠家說明書等要求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運輸扒渣機檢測檢驗制度
1.運輸扒渣機各種技術測定和檢測應按《煤礦安全規程》(2016)、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安全標準進行定期檢測。由煤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測試報告測試項目完整、準確可靠,有結論意見。有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有處理建議和處理結果。
2.機車制動距離試驗。新投入機車應當測定 1 次,之后每年測定 1 次。
3.斜巷提升連接裝置。每年由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試驗。
4.架空乘人裝置。每年進行 1 次檢驗,由具備檢測檢驗能力的煤礦企業自行組織檢測或委托具備專業能力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測。
5.單軌吊。每年進行 1 次檢測、檢驗。
6.無軌膠輪車。每年宜對司機進行年審;按有關規定進行大修,大修后進行檢驗, 并出具檢驗報告。
7.齒輪機車。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